2006年1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强令违章作业 酿成爆炸惨案
邢海

  宁波一无证修理店老板张训招收无证的陈某从事汽车修理,陈某在修理沥青专用车时违规焊接,酿成本人和驾驶员当场被炸死的惨案。在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后,近日,张训被宁波市镇海区法院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拘役5个月。
  2004年初开始,张训在宁波镇海无证经营汽车修理部进行油罐车等修理业务。2005年3月,因缺少帮手,张训到老家叫来仅有电焊工职业资格证书但无金属焊接、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陈某来修理部,并令其从事金属焊接切割工作。2005年7月13日,陆某驾驶一辆沥青专用车来修补油罐。因该修理部氧气用完,无法焊接,陆即驾车带陈某到张训租赁的另一处无证车辆修理店去修车。因该车于3日前装载过重油,且未经任何清洗,陈某在焊接时引爆了油罐内的油气,造成罐体前封头被炸开,陈某及陆某被当场炸死。
 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,其中张训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。案件审理中,经法官主持调解,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问题已协商解决并履行完毕。
 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张训在无证经营过程中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,以致发生两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,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。鉴于被告人张训案发后认罪较好,且系初犯,并履行了民事赔偿,遂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。